共青团老版新葡萄8883国际官网委员会
材料团委【2016】55号
关于开展第十八届学生代表补选工作的通知
2016级本科各班级:
根据《老版新葡萄8883国际官网学生会章程》,学院决定,于2016年10月开展第十八届学生代表补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举领导机构
学院第三届常代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第十八届学生代表补选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次选举有关事宜,选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补选工作委员会决定。按照第三届常代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提名,确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宏恩
副主任:代云凯 秦玉龙
成 员:陈双丹 杨维荣 张瑶琴 江灿琨 王俊逸王旭辉 黄振兴 杨燕端 钟悦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黄振兴。
二、选举工作流程
选举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候选人报名阶段(10月11日—10月14日)
各班班长向同学通知《学生代表权利与义务说明》,有意向者向班长报名。各班须在2016年10月14日17:00点前将候选人报名汇总表(表1)(纸质版)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clxytw@hqu.edu.cn。
2.候选人考察与确定阶段(10月15日--10月21日)
选举委员会成员对各班级候选人进行走访考察。在结束考察后,选举委员会在10月21日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须准备竞选演讲。
3.班级选举阶段(10月22日—10月28日)
各班级应在22日到28日之间召开班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学生代表,各班级班长将具体班会信息以短信形式提前三天告知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振兴(格式:“班级+地点+具体时间”,联系方式:手机13599889573);选举委员会将安排成员出席监督各班级选举会议。
关于选举工作的详细办法,请依照《2016级本科生第十八届学生代表补选选举办法》执行。
选举未尽事宜,请联系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振兴(联系方式:手机13599889573)咨询。
附件1:第十八届学生代表补选选举办法
附件2:附件2:候选人报名汇总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3:学生代表权利与义务说明
共青团老版新葡萄8883国际官网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第十八届学生代表补选选举办法
一、候选人报名(10月11日—10月14日)
1.学生代表候选人条件
具有老版新葡萄8883国际官网学籍的本科生都是学生会会员,都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要承认《老版新葡萄8883国际官网学生会章程》,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的2016级本科生都可以参选学生代表。
2.候选人报名工作
各班级接到通知后应向班级会员通知《学生代表权利义务说明》,班级同学认真阅读后,有意向者向班长报名参加学生代表选举,班级报名人数不做限制。各班须在2016年10月14日17:00点前将候选人报名汇总表(表1)(纸质版)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clxytw@hqu.edu.cn。
二、候选人考察与确定(10月15日--10月21日)
补选工作委员会成员对各班级候选人进行走访考察。在结束考察后,补选工作委员会在10月21日晚公布候选人正式名单。
三、班级选举(10月22日—10月28日)
1.各班级应在22日到28日之间开展选举工作,各班级班长将具体选举信息以短信形式提前三天告知补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振兴(格式:“班级+地点+具体时间”,联系方式:手机13599889573);
2.学生代表须通过召开班会的形式由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产生,选举时到会人数应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各班级自行确定班会议程,但至少须设立候选人演讲与投票环节。选举过程中须使用补选工作委员会统一制发的选票和票箱;
3.到会同学对候选人进行表决,在“赞成、反对”其中一栏中画圈。对每一位候选人都需要作出表态,没有标记视为弃权。对同一候选人做出两种表态的选票视作废票。票数排名为赞成票排名。末位票数相等时,对这些人进行重新投票。各班可选名额由补选工作委员会按照班级人数确定。确定方法是可选人数=班级人数×20%+2(如有小数进行四舍五入);当选学生代表须获得班级到会人数一半及以上票数方可当选;班级同学也可以另选他人。
4.补选工作委员会将安排成员出席监督各班级选举会议。候选人可参与代表选举投票,但不得参与唱票计票工作,补选工作委员会成员在场监票,签字确认各选举人得票情况,并回收选票复核。选举过程中若发现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补选工作委员会有权作出处理。
补选工作委员会将对选举进行监督,保证选举公平公正公开。
如果对选举过程有任何疑问可以向补选工作委员会进行申诉。也可以向常代会、学院团委进行举报。
对此项办法内未尽事宜由补选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各班级各会员对本次选举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补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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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学生代表补选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学生代表权利与义务说明
根据2015年第二届常代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老版新葡萄8883国际官网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例(试行)的规定,进行如下说明: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学生代表大会,参与审议有关提案、议题,发表意见。
(二)按规提出提案、质询案。
(三)对学院学生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和表决。
(五)依规获得执行代表职责所需的信息和保障。
(六)享有学生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生会章程和其他学生规章条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按时出席学生代表大会,认真有关议案、议题,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与提案调研、督察工作等履职活动。
(四)参与常代会组织的培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积极与同学保持联系,反映同学诉求与意见,做好学院和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努力学习,刻苦锻炼,注重实践,努力提高自身全面素质。
(七)履行学生代表大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代表资格终止
(一)辞职被接受。
(二)因失职等原因被罢免的。
(三)未经批准不出席学生代表大会会议。
(四)因各种原因被学院、学校处分。
(五)有考试作弊等不诚信行为。
(六)有其他性质严重的行为且取消其代表资格的决定由常代会全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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