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管〔2010〕1号
各学院、处(室)、直属(附属)单位、研究机构:
为有效促进我校研究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高效便捷的应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已经使用的研究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全面启用研究生管理系统,试运行时间为一个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研究生管理系统集成在我校主页信息门户的信息服务区中。本系统启用前已对全校各单位的研究生秘书开展了集中培训,请各学院和研究机构的分管领导和研究生秘书通知本单位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及其指导学生,利用教师工号、学生学号和密码登录使用该系统,并做好一定的系统功能辅导工作;
2、本系统目前主要包括学籍管理、培养管理和学位管理等功能子系统。按照研究生处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系统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学位管理中的导师管理、开题报告等功能模块,即日起取消纸质材料报送,请各单位通知相关导师和学生在研究生处规定时间内通过本系统电子化流程报送;
(2)培养管理中的成绩报送、培养方案制定等功能模块,为保证现有管理工作的顺利过渡,从2010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17日,使用纸质化报送和电子化流程同步应用。从2010年3月1日起,全部取消纸质材料报送,通过本系统电子化流程报送;
(3)各单位导师和学生可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按时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和其它相关信息的更新与维护,保证数据的准确完整。同时,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导师,否则将影响导师后期工作量考核和经费报送。
(4)本系统启用的各项功能模块实行严格的权限管理。师生可随时登录管理系统方便地查看及打印相关信息,如课程成绩、课表及点名单等,研究生处从即日起不再向师生提供上述纸质材料。
(5)研究生处相关管理工作的时间要求会通过正式文件或网站发布等方式下发至各单位。对未按文件规定时间要求电子化报送有关材料的单位和师生,由于应用服务器的定期关闭将无法使用本系统相关功能模块。对由此造成研究生培养计划无法延续进行(如无法排课、评定奖学金、申请开题、报送学位等)的情况将由单位或师生负责。在应用服务器关闭的情况下,参照研究生处管理规定,由单位或个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报单位和研究生处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重新开放相应权限进行登录使用。
3、本系统使用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全面负责解决。如有技术问题,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通知联系人:蔡榆榕(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办公电话:0595-22692338,手机:13358581688。
特此通知。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研 究 生 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